新县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创新新县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支持“义务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县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新县)项目的开展,促进新县教师队伍内涵发展,强化名师对乡村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秀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拟开展县域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新县第二批“红色园丁”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遴选及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工作室是由名师领衔、同领域优秀骨干教师组成,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学主张为纽带,以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联合教科研机构开展学科建设、教育教学领域研究,解决教育重点任务,创新培养模式,集教育科研、培养培训和重点项目推进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通过建立工作室,做到培养一位名师、带动一门学科、引领一个团队、产生一批成果,发挥工作室带动辐射作用,使工作室成为骨干教师的孵化地。
2.工作室对照附件2《新县“红色园丁”名师工作室建设评估考核表》各项考核指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教师自我提升发挥作用;为教师施展才能提供专业平台;为各项教师技能比赛培养选手;为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的专业环境;着力打造一批“潜心育人、植根老区、示范带动”的大别山革命老区优秀教育团队。
3.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周期内每年给予经费支持,用于工作室开展各项活动。工作室应有完善的学年、学期工作室活动计划,持续优化研修内容和研修方法,举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研修活动,按季度对工作室各项工作做出总结。
4.在工作室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每个名师工作室还应提出自身工作室重点研究项目和成立主张,作为工作室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拟在新县全域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小学中遴选建设“红色园丁”名师工作室5个(其中名校长工作室2个,名班主任工作室2个,名师工作室1个)。工作室由主持人和8名左右团队成员组成,主持人主持工作室工作,还可另设立1名副主持人和1名助理。工作室应聘请区域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工作室顾问,引领主持人和团队成员专业发展。每个工作室应至少吸纳2名教师(入职1年以上)作为工作室研修人员进行培养。
工作室主持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新县在职在岗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下。
2.应为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新县教师(校长)培训团队”成员,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中级以上职称,县级或以上教学名师(含培养人选)、县级或以上骨干教师、县级或以上学科带头人。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培养指导青年骨干教师的经验。
4.一线教学业绩突出,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成熟的教学主张,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
工作室团队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团队成员由主持人遴选组成,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为充分发挥辐射效应,至少1/2成员应为不同学校教师,至少2/3成员为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师。对成长不够理想、不愿或不能完成工作室交办任务的成员,主持人可以向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提出撤换成员报告,由研修院审核确认后生效。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遴选采取材料申报、材料复核、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的办法产生。
1.材料申报
欲申报并担任工作室主持人的教师对照遴选条件,填写附件1《新县“红色园丁”名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整理成册,同时填写附件3《新县“红色园丁”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2.材料复核
由新县教育局对申报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核及专家评审
由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联合新县育局组成专家考核组,前往申报者所在学校对工作室前期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结合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和新县教育局发文认定。
四、校本名师工作室建设及使用
1.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和新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类型、学科分布等综合确定工作室建设单位及个人,并面向社会公布入选学校及个人名单;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联合新县教育局建立工作室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除按照有关规定登记相应学分外,对考核合格的工作室授予“新县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新县‘红色园丁’名师工作室”牌匾,相应工作室主持人授予“县级名师”称号;
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和新县教育局将公布工作室资源信息,对工作室建设工作给予专家指导及经费支持,经费管理和使用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7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7〕13号)、《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国培计划”讲课费、班主任费等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8〕44号)执行;
4. 实行动态管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和新县教育局将统筹管理工作室遴选、认定、考核等各项工作,共同制定工作室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各方对工作室各项工作的评价反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已获得认定资格的工作室,在年度复核评估中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不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复核评估认定不达标的,取消工作室荣誉称号。
五、推荐材料及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申请表与相关证评材料整理成册并制成PDF文档,与汇总表电子档统一发送至邮箱:xxsxzx2988766@163.com,纸质稿由单位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交新县教师培训中心210室。表中所填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联系人: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王艳 新县教师培训中心 王勇
联系电话:0376-6396929 0376-2988766
2021年9月9日